网络文化作为一种不分国界、不分地区的, 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信息文化, 具有传播迅速、内容丰富、影响广泛、能控率低、参与平等、服务个性化等特征。这就要求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进程中, 充分重视网络文化的建设, 使其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网络文化因其全新的传播形式、巨大的信息量和时效优势, 对我国社会, 尤其是对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产生广泛的影响。网络文化积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网络文化作为高科技发展的产物、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 它所汇集的世界各国的科技、文化、艺术等信息及其成果, 不仅有助于人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愉悦身心、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审美鉴赏能力, 而且还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 为改革开放、振兴中华服务, 并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但网络文化也有其消极的影响, 互联网的发明使其成为信息的汪洋大海, 浩如烟海的信息难免鱼龙混杂, 在传播有益信息的同时, 也隐藏着大量不良或有害的信息, 这不仅影响了人们获取网上良好信息的速度, 还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严峻地挑战。网上的不良信息大体可以分为10 类: 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 伤害人的尊严的信息; 威胁经济运作安全的信息; 伤害未成年人利益和身心健康的信息; 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信息; 破坏他人声誉的信息; 危及他人信息安全的信息; 破坏知识产权的信息; 反科学、伪科学的信息; 内容不真实或内容真实但不宜公开的信息。由于网络文化中大量信息垃圾的传播, 给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科技防范工作设置了重重阻力, 也使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法规能控率偏低, 同时, 也对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文化形成巨大的冲击。因此, 在普及网络的同时, 要努力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 以健康、文明的内容去争取和引导广大网民, 使互联网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