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繁荣校园网络文化,充分发挥网络文化育人功能,近日学校印发了《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学校职务(职称)评聘、评奖评优激励机制。
依据《办法》,凡我校师生以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为第一单位,作为署名作者或署笔名、网名的实名认证人,在互联网上刊发或播报的具有广泛网络传播的优秀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可纳入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范畴。优秀原创文章包括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新闻评论,时政、高教、社会热点等解读文章与长篇通讯文章,且篇幅不少于1000字。
经认定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一方面可以参加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开展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奖评优活动,对获奖成果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网络正能量强与积极影响好的优秀作品进一步推广,并推荐参评中央、省市等各级网络优秀文化成果评选;另一方面可依据成果刊发、转载于不同级别的媒体网站及其“两微一端”、重要商业门户网站及其“两微一端”,以及作品的传播力、影响力,或在各级网络文化评选中的获奖情况,给予认定相应数量的科(教)研工作量,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组织员等系列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职务(职称)评聘。
《办法》还对各类媒体范围,重大、较大和有影响的网络传播等进行了界定。
来源丨校园网